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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账是“赠”还是“借”?

1、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基于恋人、订婚男女等特殊关系,为了表达爱意和升温双方感情而发生的有特殊意义的转账,如“520”“1314”等;或者在特定日期的转账,如“2月14日”“七夕”等,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会被认为是无条件赠与行为。两人恋爱关系结束时,赠与方要求退还的,一般无法得到支持。
2、但是如果双方有真实的借款意图,且存在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银行转账等借款交付行为,即便是在恋爱期间,双方在法律上也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间借贷。无论是恋爱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分手以后,债权人要求返还的,债务人都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予以返还。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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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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