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以下,需明确款项用途。若用于非法活动,3万以上就要留意是否构成犯罪;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5万以上则可能构成犯罪,此时应尽快采取措施,如主动归还公款,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旦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若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