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像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通过这些了解原告诉求和主张。
(二)认真研究原告起诉状与证据,梳理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在规定举证期限内,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提交给法院。
(三)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委托律师,若对法律程序和实体法律不熟悉,委托专业律师能更好维护权益。
(四)按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庭审,庭审中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条理地陈述观点、出示证据、进行辩论,行使诉讼权利,阐明事实理由,争取合理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