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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犯罪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3-02 11:47:43
已帮助235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犯罪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犯罪中止
犯的处罚原则为:
1、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2、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法律依据】
《
刑法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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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合同效力认定遵循什么原则呢
一.对于涉非法集资犯罪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将刑事判决的结果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唯一。二.绝对依据,在实践中应当把握以下几个原则:1、各自职权原则刑事审判的主要任务是在查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其定罪量刑,民事审判的主要任务是在厘清原、被告双方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是否支持的判决,二者职权的范围、内容、目的各有不同,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应当相互兼顾,但不能代替包办。在刑事审判中,法院无主动审查涉犯罪民事合同效力的职权,集资参与人也无申请法院认定相关合同效力的程序途径,因此,刑事审判应仅就涉犯罪民事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查明并在事实认定中作客观表述,不应就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认定。集资参与人若对相关合同效力问题有异议,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当事人选择原则集资参与人就涉非法集资犯罪民事合同的效力问题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自己对诉讼请求的内容有选择权,其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有效,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无效,亦可以请求撤销、变更合同,法院不能依职权直接判定合同无效. 3、依据民法判断原则集资人的非法集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不是认定相关民事合同效力的当然依据,认定一个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编中,从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来考察,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行为当时判断原则判断一个合同的效力,应当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行为表现作为判断依据,而不是以事后的状态作为认定标准。如,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双方对款项出借均为真实意思表示,且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能以事后集资人向更多集资参与人借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认定上述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而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犯罪中止如何进行处罚
根据规定,对于犯罪中止的情况,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真正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应当对其的处罚消除掉。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该对其处罚进行减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针对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如何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基本原则是什么
1、行政处罚公正和公开原则,对于行政处罚需要进行通告;2、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3、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行政处罚的6个原则
分别是: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最基本的行政处罚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具体体现。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4.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6.一事不再罚原则。【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是混合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自首的处罚原则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对于自首犯应分别不同的情况予以宽处罚。 1.犯罪分别自首,无论罪行轻重,均可以从轻处罚。但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习劣的犯罪分子,也可以不从轻处罚。 2.犯罪以后自首,犯罪较轻的,不仅可以从轻处罚,而且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是否较轻,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加以综合评判。对于属于犯罪较轻者,究竟是轻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则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以确定。一般而言, 首先要考虑罪行较轻的程度, 其次要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如投案时间、投案动机、客观条件、交代程度、有无立功表现等,全面分析,酌情处理。 3.犯罪以后自首,犯罪较重的,一般可以从轻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立功,通常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得到证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的。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较多的一般罪行或者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也应视为立功表现。犯罪分子被判处刑后,又检举出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重大罪行的,由于这种行为司法机关侦破、审判案件,深挖犯罪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体现政策,应按立功对待。 对于自首又立功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实践中,对于虽示自首,但有立功表现的,应参照刑法第63条规定的精神,并依照刑法第59条的规定,也可以视其具体情节,分别从宽处理。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在执行前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照刑法第71条、处46条规定的精神,也可以改判死缓或者其他刑罚。事实证明,如处理既符合法律精神,又较切合实际,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 对于犯有数罪的自首犯,应按前述数罪成立自首的不同情况,分别在相应的范围内予以从宽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一个同学,前几年因为吸毒让拘留过,现在又因为在别人家吸毒让抓了,问一下第二次吸毒判刑几年,请问涉毒累犯判几年累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毒品犯罪。其中,前罪所指的毒品犯罪,仅指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第348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两个罪。后罪所指的毒品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所有毒品犯罪,即刑法第347条至第355条规定的12种毒品犯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们现在被判定需要行政处罚,所以我们想要咨询一下行政处罚应遵循哪些原则?好进行辩护。
关于行政处罚应遵循哪些原则这个问题,行政处罚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循行政法治两项重要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从目前药品监管实施的行政处罚实际,特别是从日益增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相对人的种种投诉情况看,一些药品监管部门对合法性原则较为关注,而合理性原则则不同程度地被忽视,由此导致罚种适用严重失衡的情况时有发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前不久警察怀疑舅舅参与了一起抢劫,后来被拘留了,现在正在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这个行政处罚合理原则主要指哪些方面
行政处罚原则: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适应违法行为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当然,一行为不再罚也不是一个恒定的法律原则,它有以下几个例外:(1)合并处罚。在法定并处的情况下,因可以并处的处罚种类极有可能在程序尤其是时限上不一致,故并处的几种处罚可以在时间上有先有后,并可以采用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书。(2)一事多层罚。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的,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可以采用不同的处罚决定书,分别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3)一事罚多人。几个违法行为人共同违法的,行政主体可以以不同处罚决定书,对各该违法行为人分别处罚。(4)一事多行为。某一个违法事件涵盖多个违法行为时,如果各该违行政处罚条列法行为性质不同,在法律上应构成不同处罚理由,行政主体可以以违法行为为单位分别作出处罚;如果各该违法行为性质相同,则构成法律上的连续行为,行政主体只能以一个违法行为作出一个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表哥自从初中毕业不上学后整日跟着社会上的小混混厮混在一起已经好几年了,前段时间他和他的伙计一起入室抢劫临了了决定要退出不干,事后他同伙将他供出来的,现已被带走,请问犯罪中止个犯的终止会减轻处罚吗
1、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2、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形即“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行为未实施完毕,就不再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指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只是犯罪结果还未出现,就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3、quot;犯罪终止“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全部实施完毕,有两种结果: 一是犯罪即遂,就是客观上发生了犯罪人希望发生的结果. 二是犯罪未遂,就是由于犯罪分子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犯罪结果的状态 。 4、两者在处罚上也不同: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终止未发生了犯罪人希望发生的结果.属于犯罪未遂的一种情形,在处罚上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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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22 16:51:44
一般会被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还会被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会判处一定的罚金
问题:介绍卖淫7次非法获利4万元左右。该量刑多久?
陈晓伟律师
2024-05-22 14:23:50
你好,取保候审结束的,保证金需要退还。
问题: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吗?
殷建伟律师
2024-05-22 13:56:17
应该是,累犯不得缓刑,所以会判实刑,开庭后收监
问题:五年内两次犯了不一样的罪行开庭会被羁押?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2:43
向相关办事部门说明情况:详细解释你已经刑满释放多年,并且在出狱后一直表现良好,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或提供其他辅助材料来满足办事要求。
问题:但是我开不出来,办理有些事情需要无犯罪证明,现在已经出来将近十年了,被判刑五年,想问一下以前因为打架?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3:47
1.?补充侦查或核实情况:可能有新的证据或线索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对之前的案件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2.?告知案件进展:向你通报案件在检察院的进展情况以及后续可能的安排。 3.?办理相关手续:比如办理取保的一些后续手续或对取保期间的表现进行确认等。
问题:公安取保满了一年现在检察院取保也8个月了这几天公安叫过去一趟具体是干嘛呢?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4:38
案底一般不会消除。 犯罪记录会被长期保存,即使经过了 10 年甚至更长时间,案底依然存在。案底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记录个人的犯罪历史,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再次犯罪的量刑、特定行业的准入审查等方面会被参考和使用。不过,虽然案底不会消除,但随着时间推移和个人的良好表现,其影响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减弱。
问题:案底10年了会不会消除?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0:06:00
公安机关扣押手机如果该手机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归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问题:学生涉嫌诈骗手机被扣压了,多久归还手机?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7:37
征信报告上的婚姻状况通常是较为准确的,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可能。 一般情况下,征信报告中的婚姻状况是根据金融机构等信息报送方提供的数据录入的。如果信息报送方获取并提供的婚姻状况信息准确,那么征信报告上就会准确显示。 然而,可能存在以下情况导致不准确:一是信息报送方获取信息有误;二是个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后,相关信息尚未及时更新到征信系统中。 如果对征信报告上的婚姻状况有疑问,可以向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进行更正。
问题:征信报告上面的婚姻状况准吗?
钱威律师
2024-05-20 11:50:1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想知道嫌疑人是否被判刑,2023年6月嫌疑人被抓,北京海淀区大钟寺派出所经办的一个诈骗案?
包敬立律师
2024-05-21 21:56:41
如果对方赔偿,可以考虑是否谅解
问题:被猥亵然后警察说要出谅解书要出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2 16:51:44
一般会被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还会被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会判处一定的罚金
问题:介绍卖淫7次非法获利4万元左右。该量刑多久?
殷建伟律师
2024-05-22 13:56:17
应该是,累犯不得缓刑,所以会判实刑,开庭后收监
问题:五年内两次犯了不一样的罪行开庭会被羁押?
陈晓伟律师
2024-05-22 14:23:50
你好,取保候审结束的,保证金需要退还。
问题: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吗?
包敬立律师
2024-05-21 21:56:41
如果对方赔偿,可以考虑是否谅解
问题:被猥亵然后警察说要出谅解书要出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3:47
1.?补充侦查或核实情况:可能有新的证据或线索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对之前的案件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2.?告知案件进展:向你通报案件在检察院的进展情况以及后续可能的安排。 3.?办理相关手续:比如办理取保的一些后续手续或对取保期间的表现进行确认等。
问题:公安取保满了一年现在检察院取保也8个月了这几天公安叫过去一趟具体是干嘛呢?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2:43
向相关办事部门说明情况:详细解释你已经刑满释放多年,并且在出狱后一直表现良好,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或提供其他辅助材料来满足办事要求。
问题:但是我开不出来,办理有些事情需要无犯罪证明,现在已经出来将近十年了,被判刑五年,想问一下以前因为打架?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4:38
案底一般不会消除。 犯罪记录会被长期保存,即使经过了 10 年甚至更长时间,案底依然存在。案底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记录个人的犯罪历史,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再次犯罪的量刑、特定行业的准入审查等方面会被参考和使用。不过,虽然案底不会消除,但随着时间推移和个人的良好表现,其影响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减弱。
问题:案底10年了会不会消除?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7:37
征信报告上的婚姻状况通常是较为准确的,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可能。 一般情况下,征信报告中的婚姻状况是根据金融机构等信息报送方提供的数据录入的。如果信息报送方获取并提供的婚姻状况信息准确,那么征信报告上就会准确显示。 然而,可能存在以下情况导致不准确:一是信息报送方获取信息有误;二是个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后,相关信息尚未及时更新到征信系统中。 如果对征信报告上的婚姻状况有疑问,可以向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进行更正。
问题:征信报告上面的婚姻状况准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0:06:00
公安机关扣押手机如果该手机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归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问题:学生涉嫌诈骗手机被扣压了,多久归还手机?
钱威律师
2024-05-20 11:50:1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想知道嫌疑人是否被判刑,2023年6月嫌疑人被抓,北京海淀区大钟寺派出所经办的一个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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