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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做出不批捕通知书的期限是多久

1、检察院会在七日内做出不批捕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派出所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派出所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派出所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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