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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定义及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的定义及法律特征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5 10:40:39 已帮助19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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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定义及法律特征
1、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2、仓储合同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以保管人向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合同标的。
(2)保管人以仓库为堆藏保管仓储物的设备。
(3)仓储物必须是动产。
(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依法能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或经济组织。
(5)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一方提供仓储服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
(6)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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