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增值部分在
离婚时首先要区分是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只有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能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由夫妻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
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屋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
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但
婚后共同还贷。此时,对于共同
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