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与配偶能和平协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双方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高效快捷解决离婚事宜。
(二)若女方单方面想离婚,或者和配偶无法协商一致,可选择诉讼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