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庭暴力专题 > 遭遇家庭暴力,能否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遭遇家庭暴力,能否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遭遇家庭暴力,能否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暴力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
2024-03-03 23:08:10 已帮助296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遭遇家庭暴力,能否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1、物质损害具体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费、生活补助费等等。
2、精神损害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一个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