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该期限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与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共同构成。
(二)了解期限构成细节。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通常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需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决定。
(三)掌握后续处理结果。若三十七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续羁押时间将根据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进展确定。若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或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四)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家属可在刑事拘留期间委托律师介入。律师有权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争取不批准逮捕的结果。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