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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是不是无效婚姻

1、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2.胁迫结婚有下列情形:
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等等。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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