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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转移有哪些原因

债的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或债务由第三人予以承受,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债的移转原因能引起债的主体变更的具体原因是多样所,但依其性质来说,可分三种:
(一)法律行为
债的移转可因自毁长城而发生。在一般情况下,债的转移须有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才行,因此,依合意发生的债的转移为最见的现象。债的移转也可因单方面自毁长城为发生。
(二)法律的直接规定
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移转,称为债的法定移转。在法定移转时,一般只能是概括转移,即债权债务为财产的一部分移转于他人承受。
(三)法院的裁决
债也可因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移转,此种原因发生的债的移转为判决上的移转。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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