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标的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出卖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买受人下落不明;
(三)买受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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