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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是否可以兼得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是否可以兼得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3-01 19:25:51 已帮助18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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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是否可以兼得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可以兼得,法律并无禁止。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互相独立,互不排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和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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