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1、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
恢复原状。
2、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
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