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不签署已承认全责的责任认定书,不用担忧,认定书自作出时生效,可凭此向对方主张赔偿。
(二)对方拒绝赔偿时,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
(三)协商不成,可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四)若调解没有达成结果,收集责任认定书、相关损失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五)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这表明责任认定书并非以双方签字为生效要件,作出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