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民间借贷专题 >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仅以借据提起诉讼能否胜诉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仅以借据提起诉讼能否胜诉

存在一定的败诉风险。
1、民间借贷合同为实践合同,在出借方实际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后,双方借贷关系才成立。故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审查要点之一便为款项是否实际支付。但是如果原告仅有的证据只有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打下的欠条,而不能举证实际付款,则会对认定借贷关系产生困扰。
2、对于出借人所主张的现金支付方式,能否在审判过程中被认定为实际履行了付款义务,则需要根据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风险提示:在电子支付已经非常便捷的今天,出借人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的方式交付借款。如确实存在特殊原因,不得不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则最好能够有证人见证或者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交付证据。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