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主体通常为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书面提出,法院审查后依情况裁定,不服裁定可十日内上诉,且仅能针对一审法院管辖权提出,理由要具体明确。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异议主体通常是被告,这是为了平衡原被告在诉讼中的地位。提出时间限定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事实与理由,便于法院审查。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则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不成立则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上诉,进一步保障了其权利。不过管辖权异议仅针对一审法院,二审不得提出,且理由需具体明确,如依据合同或侵权纠纷的法定管辖规则指出受诉法院问题。若在诉讼中遇到管辖权方面的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