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方拒绝抚养孩子,另一方起诉索要抚养费时,可收集孩子实际生活开销证据、对方收入情况证据等,以便法院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二)争取抚养权时,要从自身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生活、教育环境等方面举证,如稳定的住所、良好的教育资源等,让法院认可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
(三)若发现对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有遗弃孩子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