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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不起前妻与孩子该怎么办

黎* 云南-昭通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1 10:15:32 491人阅读

离婚后对不起前妻与孩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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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若有未履行的法律义务,像支付抚养费、分割财产等,要及时完成。
2.若义务已履行,想对前妻和孩子补偿,可与前妻友好协商,比如增加陪孩子的时间、提供额外经济支持,也能给前妻一定经济帮助。
3.额外付出要双方自愿且合法,避免纠纷。涉及财产赠与,建议签书面协议明确约定。

2026-02-01 14:4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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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未履行法律义务要及时履行;已履行义务想表达歉意补偿,可与前妻协商增加陪伴、提供经济支持等,额外付出要自愿合法,涉及财产赠与建议签书面协议。
法律解析:
离婚后,像支付孩子抚养费、按协议分割财产这类法律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规定的责任。若已完成法定义务,出于情感想对前妻和孩子进行补偿,在双方自愿且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是可行的。比如增加对孩子的陪伴时间,能给予孩子情感关怀;提供额外经济支持,可改善孩子生活。对前妻给予经济帮助,也是一种友好的表达。不过,若涉及财产赠与等情况,签订书面协议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6-02-01 14:3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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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若存在未履行的法律义务,像支付孩子抚养费、按协议分割财产等,必须及时履行,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
2.若已履行法定义务,想对前妻和孩子表达歉意与补偿,可和前妻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前提下,可增加陪伴孩子的时间,或给孩子提供额外经济支持,也能在能力范围内给予前妻一定经济帮助。
3.额外付出要建立在双方自愿且合法的基础上,以防后续产生纠纷。若涉及财产赠与等情况,建议签订书面协议进行明确约定,如此能保障双方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026-02-01 12:5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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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对于未履行的法律义务,像支付孩子抚养费、按协议分割财产等,必须及时履行,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不履行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2)若已履行法定义务,想对前妻和孩子表达歉意与补偿,可与前妻友好协商。例如可以增加陪伴孩子的时间,给予孩子更多关爱;或者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改善孩子的生活条件。也可以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给予前妻一定经济帮助。
(3)额外付出要建立在双方自愿且合法的基础上,防止后续产生纠纷。涉及财产赠与等情况,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能保障双方权益。

提醒:额外补偿协商时要确保自愿合法,涉及财产赠与等务必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后续法律风险,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1 11:5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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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离婚后未履行的法律义务,像支付孩子抚养费、按协议分割财产等,要及时去完成,避免因不履行而引发法律纠纷。
(二)若已履行法定义务,想向妻子和孩子表达歉意与补偿,可和前妻友好沟通,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增加陪伴孩子的时间、给孩子额外的经济支持,也可以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给前妻一些经济帮助。
(三)若涉及财产赠与等情况,为防止后续产生纠纷,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将相关事宜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6-02-01 10:53:58 回复

一、夫妻间的赠与是否有效赠与实质是合同的一种,我国合同法设专章对赠与合同进行了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夫妻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完全是有效的。二、夫妻之间的赠与能否撤销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一般是在双方夫妻关系融洽的时候所作出的,一旦在双方夫妻感情出现不和,甚至诉诸公堂,准备离婚的时候,赠与财产的一方往往会对自己曾经的赠与行为进行翻悔,那么法律上是否支持这种翻悔呢法律对此有着明文规定。针对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相互赠与房产的案例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国最高人民新近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明确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这两条规定,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换言之,夫妻一方虽口头或书面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给了另一方,但只要房产没有变更产权登记,仍登记在赠与方的名下,那么赠与方是可以翻悔的。为了避免这种反悔情况的发生,受赠方应尽快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或者将赠与合同拿去公证,这样才能保证赠与财产能够“实至名归”。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的财产不断增多,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时有发生。通常情况下,赠与的财产一般都为房产、车辆等较为大宗的财产,因而在赠与能否撤销的问题上夫妻双方的争议可能较大,而赠与财产是否实际转移所有权,又因动产和不动产在转移方式上有所不同,如果在离婚纠纷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寻求专业律师来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才是个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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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6 668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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