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争取抚养权,正常情况下优势较大,应提供孩子日常由自己照顾、自己有稳定经济来源和良好生活环境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同时,要避免出现自己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
(二)若男方争取抚养权,需证明女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自己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情形。也可以与女方协商,达成由自己直接抚养孩子且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