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口头传唤,先核实传唤人员身份,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确认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二)若身份属实,配合传唤,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三)接受询问时如实陈述事实,不隐瞒、不提供虚假信息
(四)有权保持沉默,但可能对查明事实不利
(五)若认为传唤不合法,事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