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协议离婚办理时“财产已分割完毕”。
很多人为了尽早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么有协商分割完全,就去
办理离婚登记,在登记时填写
离婚协议书也不注意自己是不是财产实际上是不是分割完,或者是想着先
离婚在解决财产问题,就写上“财产已分割完毕”,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往往会导致
财产纠纷,法院对这种情况的诉请是不会支持的。
二、
法院判离婚后就可以立即和他人
结婚。
在
离婚诉讼中,
当事人往往认为,一旦法院做出了
准予离婚的判决,就可以马上和他人结婚。其实不然,
法院判决离婚后,
判决书并不会马上生效,
诉讼当事人有一段
上诉期限(收到判决书后15日以内),在此期间,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从法律上说,在
上诉期间未过,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如果在此期间与他人结婚,则构成
重婚罪。
三、判决离婚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
有的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
抚养,自己就不需要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
断绝关系。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