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租的用于家庭居住的房屋,女方有平等居住和使用权利,男方不让女方进,女方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找相关组织调解,仍无效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家庭住所享有平等的居住和使用权利。男方租的用于家庭居住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使用的范畴,女方当然有权进入。当男方阻止女方进入时,女方首先可以与男方沟通,明确自身权利。若协商失败,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能作为中立第三方进行调解。若这些都无法解决问题,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并让男方停止妨碍行为。婚姻生活中相互尊重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家庭的基础。如果您在类似婚姻居住权益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