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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和扶养使用区别有哪些
抚养和扶养使用区别有哪些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8 00:25:53
已帮助242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抚养和扶养使用区别有哪些
1、
抚养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之间,以及晚辈对长辈之间的抚养义务,如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成年子女对年老的父母;
2、
扶养
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扶养主要是指平辈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此外广义的扶养主要包括
赡养
、扶养以及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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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和扶养使用区别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区别是什么
1、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证是对依法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既有所有权,也有使用权。很多城市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二为一的,即只发放产权证;2、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请问房屋产权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有何区别
1、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2、什么是房屋产权年限?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3、土地使用年限是否等于房屋产权年限?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条规定说明,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铺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要求继续使用土地的话还可以使用,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一些住宅,它的一个使用的性质不一样的话,后续的一个管理也是存在着很多的差异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房产部门管理法当中规定了,对于商业类型的用房的话,它的一个使用期限的话只有40年的时间的限制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抚恤金有户籍区别吗
抚恤金与户籍无关,不会因户籍而有区别。对于抚恤金的金额的确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权侵权与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有什么区别?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土地使用权侵权与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有什么区别?”问题回复如下: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特点的案件,存在着许多区别,不能混淆。1、起诉的条件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犯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起诉的期限不同,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引起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三十日期满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能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但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关于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超诉的也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三十日期满后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3、纠纷的性质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是就土地使用权属发生争议,属确权案件,侵犯土地所有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要就是否构成侵犯土地使用权有争执,属侵权案件。4、诉讼请求的内容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属确认之诉。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属给付之诉。综合上面所说的,农村集体土地如果引起了纠纷,那么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在处理时一定要在时效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还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如果超过了时效那么就会失去胜诉的权利,从而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丧葬费、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区别
对于丧葬费、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在职职工死亡可以领丧葬费。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著作权法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解答如下, 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在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为法律所许可。 法定许可是指,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外,使用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进行使用的行为,该使用行为为法律所许可。 综合二者的区别就是,合理使用不需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必须;合理使用不需在著作权人没有声明不得使用的前提下进行,而法定许可必须。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这两个概念,在90年的著作权法的实施过程中,理论界就已经开始使用。更多相关法律知识请继续关注本地宝深圳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提供/"trget=_blk>律图网,谢谢。:ttttt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的区别?
【颁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颁布时间】【实施时间】【效力属性】有效【正文】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第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第九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第十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第十一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李德成
问题:小区住房里,对别人家门口拍摄的录像证据,取证合法吗,可以使用吗
只要拍摄的内容不涉嫌违法、隐私,原则是可以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是应该怎么样样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明显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比如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在孩子成年以前,没有对自己的亲生子女尽到抚养义务,等自己老了以后,子女成年了,那子女们,却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不承担赡养义务,赡养老人,是基于血缘关系,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一、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壹江国际是大产权 1,我们所说的(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 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一个妹妹,前几天离婚了,把孩子判决给了对方,但是我妹妹还是监护人,问一下监护权是什么,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
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定义分别如下:(一)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二)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朋友打算把他的专利转让给一个朋友,现在已经开始在办理了,咨询下专利使用和技术转让的区别
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专利转让是指技术成果由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经营方式。所转让的技术包括获得专利权的技术、商标,以及非专利技术,如专有技术、传统技艺生物品种、管理方法等。区别:专利许可仅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转让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受让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拥有专利所有权。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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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琳律师
2024-06-03 13:05:56
您好,若双方协商不了,只能发起诉讼。
问题:现在是男方想离婚女方不同意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3 12:47:15
你好,具体想咨询的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流程 ?
问题:女方多次提出离婚男方最后同意了女方又反悔了应该怎么办?
程理想律师
2024-06-03 19:11:21
这要看具体情况是怎么一回事,不同的情况下可能否要回房子也是有区别的
问题:情侣同居期间男方分期买的房子只填了女方户名,分手了,男方可以要回房子吗?
刘阳律师
2024-06-02 22:35:10
你好!这种情况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问题:没结婚生了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吗?
程理想律师
2024-06-03 19:13:47
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吗,你在网上的咨询对于事情的描述并不够具体
问题:婚前男方贷款买房,付了个首付,婚后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有出轨行为,房子会判给谁?
程理想律师
2024-06-03 19:25:33
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吗
问题:张律师你好,如果在婚内男方和第三者同居而且导致小三怀孕,小三和男方犯法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02 12:13:1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彩礼一部分没退还约定三年把后续退还至今期限已到联系不到人?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2 08:47:52
你好,详细讲下具体想的情况,可以走法律途径
问题:我跟前夫协议离婚,每月给孩子1500元,抚养18岁,但是男方一直没有出抚养费?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1 11:02:33
你好,可以具体讲一下,目前的详细情况你好,可以具体讲一下,目前的详细情况
问题:前几天分手了今天她告诉我她们之间发生了关系,处了一个男朋友比她大5岁,我姑娘2010年出生?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46:18
以原配名义去意思,可以返还全部。
问题:婚外的特殊意义的红包可以追回吗?律?
胡琳律师
2024-06-03 13:05:56
您好,若双方协商不了,只能发起诉讼。
问题:现在是男方想离婚女方不同意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3 12:47:15
你好,具体想咨询的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流程 ?
问题:女方多次提出离婚男方最后同意了女方又反悔了应该怎么办?
程理想律师
2024-06-03 19:11:21
这要看具体情况是怎么一回事,不同的情况下可能否要回房子也是有区别的
问题:情侣同居期间男方分期买的房子只填了女方户名,分手了,男方可以要回房子吗?
程理想律师
2024-06-03 19:25:33
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吗
问题:张律师你好,如果在婚内男方和第三者同居而且导致小三怀孕,小三和男方犯法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02 12:13:1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彩礼一部分没退还约定三年把后续退还至今期限已到联系不到人?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46:18
以原配名义去意思,可以返还全部。
问题:婚外的特殊意义的红包可以追回吗?律?
程理想律师
2024-06-03 19:13:47
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吗,你在网上的咨询对于事情的描述并不够具体
问题:婚前男方贷款买房,付了个首付,婚后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有出轨行为,房子会判给谁?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2 08:47:52
你好,详细讲下具体想的情况,可以走法律途径
问题:我跟前夫协议离婚,每月给孩子1500元,抚养18岁,但是男方一直没有出抚养费?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1 11:02:33
你好,可以具体讲一下,目前的详细情况你好,可以具体讲一下,目前的详细情况
问题:前几天分手了今天她告诉我她们之间发生了关系,处了一个男朋友比她大5岁,我姑娘2010年出生?
刘阳律师
2024-06-02 22:35:10
你好!这种情况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问题:没结婚生了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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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诬告陷害罪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盗窃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