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指使虚开发票的,有可能构成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怎样
量刑要依据
犯罪情节而定,但可以作为
从犯从轻、
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虚开的税款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