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具借条的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成年人,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二)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迫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愿出具借条的情况。
(三)借条内容需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借款用途不能是赌博等违法活动。
(四)借条形式上要包含必要要素,比如明确的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方式、借款日期、还款时间,以及双方的签名或盖章。
(五)要有款项实际交付的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发生,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