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流程是四个步骤:
一、初审
(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
2)询问相关情况。
二、受理
(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三、审查
(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四、登记
(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