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是可以的,不过需要特定条件。严格意义上讲,你的户口不可能回到村里。因为你的户口已经是非农业户口了。但是,如果你没有稳定职业,还需要以土地作为生存的基本条件,你可以和村民委员会协商,将户口转回村里后,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2、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