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赔偿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
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
请求事项:(写明
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
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
证据情况和
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______人
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__年__月___日
附:
一、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份;
三、其他材料份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制作
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出生地和
户籍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
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
刑事处分,采取
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
羁押处所等;如果是
单位犯罪,应当写明
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
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案由和案件来源;
(三)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四)不起诉的法律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五)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
(六)有关告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