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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时间包括几种

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时间包括几种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9 16:33:02 已帮助26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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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时间包括几种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5、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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