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没有责任,所以,国家不会进行任何
赔偿。 当然,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生活困难或者需要救助的,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在法律上,
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的基础。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