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两周岁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一般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判归母亲可能性大,但存在不利情况或母亲不尽抚养义务时,也可能判给父亲,若双方条件相当,孩子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他们有能力照顾,可作为优先条件。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判决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对于两周岁孩子,正常情况下母亲抚养更利于其成长,所以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倾向判给母亲。然而,若母亲有严重疾病、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或者有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抚养孩子,出于孩子利益考虑,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当父母抚养条件相近,孩子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老人有能力帮助照顾时,从孩子生活稳定性和延续性出发,会作为优先考虑因素。如果在离婚抚养权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