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贷款资金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即便一方伪造离婚证,债务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要共同还款,因为判断依据是是否用于共同利益。
(二)若贷款仅用于伪造方个人事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债权人知晓造假情况,配偶通常无需担责。
(三)伪造离婚证涉嫌违法犯罪,伪造方承担法律后果,若债权人起诉配偶担责,配偶可举证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