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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分手了对方有权索回以前赠送的礼物吗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撤销赠与的情形,只有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在赠与完成之后则只有在一定情形下才可撤销,但该赠与行为在双方分手时已完成,因此分手时无权索回已赠与的礼物。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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