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人身侵权专题 >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什么赔偿责任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什么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