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起诉经济纠纷,收到法院通知后应及时查看起诉状和证据,明确原告的诉求和理由。
(二)考虑是否要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若提交,应针对原告的诉求和证据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若不提交,也可在庭审时进行答辩。
(三)按照传票上的开庭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庭审,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和陈述内容。
(四)庭审中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
(五)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