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权利人要密切关注权利受损情况,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二)若遇到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特殊情况,无需担心诉讼时效问题。
(三)当处于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如因不可抗力无法行使请求权,要留意诉讼时效中止,待原因消除满六个月再关注时效届满情况。
(四)若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可自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时效来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026-01-18 16:24:02 回复
咨询我
1.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若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再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2.特殊情况:停止侵害等请求、不动产物权和登记动产物权的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等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3.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等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4.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会使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2026-01-18 16:16:3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最长不超二十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部分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因法定障碍可中止,也会因特定情形中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权利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若超过二十年才主张,法院通常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不过,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这几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等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会中止,原因消除后再经过六个月时效届满;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时效会中断,期间重新计算。如果您在诉讼时效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8 14:26:02 回复
咨询我
1.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不过,自权利受损之日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权利人申请延长。
2.特殊情况有三类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
3.诉讼时效可能出现中止和中断。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导致时效中断,中断起时效重新计算。
建议:权利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态,知晓诉讼时效规定。遇到权利受损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若遇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时效。
2026-01-18 13:33:5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起算。不过,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通常不再提供保护,特殊情况可依权利人申请延长。
(2)存在几种特殊情况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如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
(3)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诉讼时效届满。同时,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提醒:
权利人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特殊情况虽不适用但也需留意证据保留。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8 12:51: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