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买房不交房是否构成欺诈要依具体情况判断,关键看出卖人订立合同时有无故意欺骗的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欺诈是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若出卖人订立合同时明知无交房能力却隐瞒或虚假承诺按时交房,使买受人基于错误认识签约,就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出卖人订立合同时有交房能力,后因资金断裂、施工延误等未按时交房,属于合同履行违约,不构成欺诈,买受人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判断需结合具体证据综合认定。如果遇到买房不交房的情况,难以判断是否构成欺诈或不知如何维权,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