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立案专题 >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毁数额多少立案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毁数额多少立案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毁数额多少立案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2-21 19:40:32 已帮助268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毁数额多少立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故意毁财物;财物须为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虽然这两种犯罪都属于侵犯财产性犯罪,行为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也都表现为故意的心态。但前者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者侵害的客体为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前者目的在于将公私财物加以毁坏,使其部分甚或全部丧失价值或使用价值;而后者目的是通过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采用其他手段来达到破坏生产经营的目的。前者毁坏的为公私财物;而后者毁坏的一般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耕畜等生产资料。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情节轻重等判定的。而此时,如果有相应的行为,但实际并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很显然也无法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罪。即使需要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也仅仅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不会是刑事方面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要求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刑事犯罪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