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不一定要回原结婚登记点。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在任意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如果之前男女双方是在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的结婚手续,离婚时,两个人就可以去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