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没有权利擅自处分另一方名下的股权。
2、如果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处分的时候也应该双方共同决定。
3、如果该股权是其个人财产,那另一方就没有资格处分。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