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合法范围内超面积的宅基地,保留好因历史遗留等造成超面积的相关证据,按当地规定积极申请合理补偿。
(二)若属于违法超占面积,停止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要求,在限期内拆除新建房屋。
(三)遇到宅基地超面积补偿问题,第一时间与当地村委会、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具体政策及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