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
土地使用年限商铺的
使用权,即是指权利人对商铺的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并且包括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典权、
抵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商业地产土地使用费
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
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原则上沿海地区高于内地,大中城市高于中小城市,城市中心、繁华地段高于其他地段和郊区,在原有工业区设厂高于新开辟的工业区,利用原有企业改造高于新建工厂等。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原有建筑物的
拆迁费、人员安置费用以及公共设施费用。
土地使用费计算公式:
1、在各楼层面积相同的情况下:
100平方米(房屋租赁面积)╳40元(查土地划分:三级、四类)/8层(地上总楼层数)=500元
该企业全年应缴土地使用费500元。
2、在各楼层面积不相同的情况下:
应纳费=[(使用的建筑面积/该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该建筑物的总占地面积]*适用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