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分为自愿和强制两种情况。自愿解散有三种情形,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强制解散则是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以及法院依股东请求判决公司解散。
公司破产需满足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解决措施及建议:
1.公司应在章程中合理设置营业期限和解散事由,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当公司面临经营困境时,股东应及时沟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走到破产或强制解散的地步。
3.相关人员在申请破产时,要确保提供准确的材料和信息,配合法院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