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立若存瑕疵,是否可撤销其设立行为
公司设立存在瑕疵时,不一定能撤销其设立行为。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设立瑕疵主要指在设立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条件或程序等情况。对于一般瑕疵,通常不必然导致公司设立被撤销。若该瑕疵可通过补正解决,比如提交材料缺失可补充、登记事项有误可更正等,公司登记机关会要求限期补正,补正后公司设立继续有效。
但当公司设立存在重大且不可弥补的瑕疵,比如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公司登记机关可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此情形可视为撤销公司设立行为。
二、公司设立瑕疵撤销后,相关责任如何界定
公司设立瑕疵撤销后,责任界定如下:
股东出资不实责任:若股东未足额出资或出资财产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价额,该股东应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发起人过错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发起人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人保护:公司设立瑕疵撤销后,公司不再具有法人资格,债权人可要求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公司设立瑕疵撤销,股东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公司设立瑕疵被撤销后,股东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是出资补缴责任。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需补缴出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对公司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三是返还抽逃出资本息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请求其返还本息,协助抽逃的其他股东、董事等承担连带责任。四是向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设立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时,瑕疵股东需依约担责。
当探讨公司设立若存瑕疵,是否可撤销其设立行为时,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一方面,若公司设立瑕疵轻微,或许可通过补正来完善设立程序,避免撤销。另一方面,撤销公司设立行为会产生一系列后续问题,如公司此前的经营活动、债权债务等该如何处理。公司设立瑕疵不仅关乎法律程序判定,更涉及诸多实际影响。若你对公司设立瑕疵的补正方式、撤销设立后的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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