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
继承权公证书的界定范围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
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
财产权利等其他合法财产。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
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