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贪污罪的
刑罚上限是
死刑。
2、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1)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
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
立案,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
受贿、
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
故意犯罪受过
刑事追究的;
(4)赃款
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