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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去哪申请

1、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函由担保人自己出具,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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