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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形有哪些

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形有:
1、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2、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3、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4、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5、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九条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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